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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接保定市职改办转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称(专家)管理统升级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14号文件),我院须进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

一、此次信息采集主要是在2015年信息录入的基础上补录,补录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录入,填写个人真实性信息。个人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找“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入口)”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登录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然后完善本人基础信息。本次补录工作是为推行网上申报、评审和聘用工作做好准备,请务必做到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二、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请及时补录个人信息;晋升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取得及聘任情况项中取得情况2里完善信息。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需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按文件规定,对于未按规定日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的,将视其自行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

三、时间要求在2017年3月24日前完成录入。

四、录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人资办谢艳芳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