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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

1、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上午12:00前。
2、申报人员统一到南市区教育局指定照相地点“金百合照相馆(南市区政府对面)”进行图像采集(一寸、二寸、电子版),时间安排为2008年11月6日。
3、指定体检医院为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时间安排为2008年11月八、十日两日上午7:30开始,注意:体检当日,晨起空腹。
4、申报2008年教师资格人员交材料时间为2008年11月13日上午,具体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档案整理如下:
(1)每位申请人材料分三类:1、原件材料;2、存档材料;3、《申请表》。原件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两学考试合格证顺序夹牢;存档材料顺序依次为封皮、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体检表、两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申请表》两份左侧中央用曲别针别牢。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有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其说明(证明)原件放在复印件最后一并装订。
(3)注意上报档案材料的整洁,所有上报表格一律使用A4纸,打印材料(无手写)。
 
 
 
 
20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