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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办关于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

接河北省保定市社保认证中心通知,需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进行认证,按要求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认证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具体安排如下: 
1、认证时间严格按照社保通知的时间办理,认证时间不可以提前,当日集中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后顺延1天办理。 
2、认证地点:莲池南大街18号(老法医院对面),社保认证服务中心 
3、认证方式:表格认证、 智能认证(表格认证和新退休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选其一;去年已选择智能认证的人员按原方式进行认证) 
4、表格认证办理办法 
(1)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在10月14号当天到保定市社保认证社区服务中心领取相关表格,填好表后于20号前交回学校人资办汇总、整理、上报。 
(2)如需代办,则需代办人携带认证人与代办人身份证或认证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与代办人身份证,按上述办理方法办理。 
5、离退休教职工接到通知后请于9月25号前与人资办联系5932879 
智能认证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312-6782345 




                                      2015年9月16日